关于转发设岗定责、依岗亮责、双向承诺“三个安排意见”的通知

2017-5-3 10:51:10

关于发设岗定责、依岗亮责、双向承诺

“三个安排意见”的通知

 

区属各党(工)委、党组,区直机关各部门

为推动“做表率、当先锋”行动有型、有序、有效开展,紧密衔接各环节工作,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积极参与到“做表率、当先锋”行动中来,履职尽责创先进、立足岗位当先锋。长春市委组织部研究制定了《开展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工作安排意见》、《开展在职党员“依岗亮责”工作安排意见》和《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开展“双向承诺”工作安排意见》,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南关区委组织部

                              2017年3月30

 

(此件发至村、社区党组织,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

 

 

开展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工作安排意见

 

为有序推动“做表率、当先锋”行动开展,搭建无职党员发挥作用的平台,逐级推进先锋示范创建工作,现就在农村、社区无职党员中开展“设岗定责”工作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主要目的

无职党员在党员总量中占有较大比重,与人民群众有着最经常、最密切的联系,他们的言行直接代表和影响着党的形象。在农村和社区开展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引导无职党员有效地参与到“做表率、当先锋”行动中,使无职党员服务群众有目标、发挥作用有平台、履职尽责有岗位,积极参与村级管理和社区建设,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二、工作流程

1.科学设岗。根据辖区无职党员的年龄、文化、能力、特长及分布情况,本着“按需设岗、因事设岗、以岗定人、责任到人”的原则,科学设立各类党员服务岗位。在农村以建设“美丽乡村”为目标,重点围绕增收致富、村级管理、党的建设等方面,设立结对致富、扶贫帮困、村规民约监督、环境卫生管护、社会治安维护、民情民意收集等各类党员服务岗位,引导农民党员在致富带富、新农村建设等方面积极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在社区以创建“党建精品示范社区”为目标,重点围绕服务民生、创业就业、维护和谐、卫生监督等方面,设立政策宣讲、社情民意收集、文明新风劝导、邻里纠纷调解、环境卫生管护、治安防范、民事代理代办等各类党员服务岗位,积极探索服务群众新举措,不断增强社区服务能力。同时,农村和社区党组织要紧密结合实际,坚持和运用好近年来发挥无职党员先锋作用的有效做法,持续深化“党员中心户”、“党员联系户”、“项目党员”、“党员家庭”、“党员责任田”等载体,进一步创新形式、丰富内容,不断焕发新活力,推动无职党员在新农村建设和社区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

2.认岗定岗。农村和社区党组织以召开党员大会或通过公告栏等形式,将设岗名称、工作职责、考核标准等向全体党员进行公示。无职党员结合个人特长优势,自主申报认领岗位,可一人一岗,也可一人多岗、一岗多人。党组织综合统筹申报党员的个人特点、申报岗位的职责要求等情况,按照有利工作、择优选派、自觉自愿的原则,合理确定上岗人选,确保具备履职条件的每名无职党员都有适合岗位,发挥应有作用。

3.履岗承诺。农村和社区党组织研究制定各类党员服务岗的岗位职责、工作目标、服务标准等具体内容,做到目标明确、工作具体、易于操作。与无职党员签订《无职党员认领岗位履职责任书》(附件1),明确岗位职责、工作要求、目标任务等具体内容,责任书一式两份,党组织和上岗党员各持一份。上岗党员结合自身认领岗位实际,公开作出履岗承诺,并按照岗位要求认真履岗践诺,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党员上岗工作期间应佩戴党徽和岗位标识,亮明党员身份,明示认领岗位和服务项目,使无职党员名正言顺地上岗履职,增强上岗党员的荣誉感和责任感。

4.公开公示。按照“可视化”要求,在农村、社区办事大厅设立公示栏,公开各类党员服务岗的岗位设置、工作职责、服务承诺和领岗党员信息等内容,主动接受广大群众和服务对象监督评议。农村和社区党组织负责指导和帮助无职党员做好各项工作,为无职党员领岗履责创造条件,积极协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共同推动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切实发挥好各类党员服务岗的职能作用。

5.考核评岗。农村和社区党组织对上岗党员履职情况建档立册,及时记录每名上岗党员的工作实绩和履岗情况,采取个人自述、群众评议、组织考评相结合的方式,对上岗党员履职情况进行定期考核。按照不少于所辖党员数量10%的比例,在各类党员服务岗中优中选优、合理确定一批政治素质好、履职情况优、示范作用强、群众满意度高的“党员先锋示范岗”以及“党员模范家庭”、“优秀党员中心户”等,由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审核把关后,给予命名授牌,对具体承担岗位职责的党员进行奖励,不断激发上岗党员的工作热情,示范带动更多的无职党员主动领岗认责,在新农村建设和社区管理服务中发挥积极作用。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党委、开发区党工委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将无职党员“设岗定责”纳入“做表率、当先锋”行动整体工作安排,按照岗位设置科学化、评定标准具体化、考核监督民主化的要求,科学指导,规范操作,严格把关,推动形成长效机制。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要加强日常工作调度和跟踪指导,定期对辖区无职党员上岗履职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改进。

2.精心组织安排。农村、社区党组织要把规范完善“设岗定责”作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健全上岗党员公示、岗前培训、定期汇报、履岗纪实、考核评议、民主监督等各项工作制度。对所设的各类党员服务岗职责进行细化量化具体化,明确岗位标准和服务规范,加强对无职党员上岗履职的日常监督管理,定期听取群众反馈意见,对领岗不履责、作用发挥不好、群众意见较大的,及时调整岗位设置和上岗党员。

3.建立健全工作台账。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以及农村、社区党组织要逐级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将党员服务岗设置,党员先锋示范岗、优秀党员中心户评定,组织考核评价、群众意见建议等有关工作情况详细做好记录,分类建立工作纪实,留存工作资料,实行痕迹化管理。上级党委组织部门要通过随机抽查、定期调度、集中督导等方式,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附件:1.《无职党员认领岗位履职责任书》

      2.《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台帐》

 

 

 

 

附件1

 

无职党员认领岗位履职责任书(模 板)

(以农村党员为例)

 

为推动“做表率、当先锋”行动深入开展,组织引导无职党员领岗认责,积极作为,展示先锋形象,发挥模范作用,现制定无职党员认领岗位履职责任书如下:

一、上岗党员姓名:XXX

二、认领岗位名称:结对致富岗

三、岗位职责(结合具体岗位确定内容)

1.认真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佩戴党徽和岗位标识,亮明党员身份,明示认领岗位和服务项目,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2.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带头遵守社会公德,自觉抵制不良风俗,无违法违纪行为;

3.通过“联、帮、带”等方式主动为群众提供养殖种植方面的实用技术,全程指导跟踪服务,做好群众的技术员;

4.引导群众转变观念,瞄准市场需求,大力发展养殖种植项目,加快增收致富进程;

5.为有扩大养殖种植规模意愿,但缺少资金的农户联系贷款,提供信用担保;

6.包保一户贫困户,为贫困户提供致富信息,扶持建设1个致富项目,帮助其早日脱贫

责任书一式二份,由上岗党员和党组织各执一份。

上岗党员(签名):         党组织书记(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2

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台帐

XX县(市)区XX乡镇(街道)/村(社区):                                填表人:年   月   日

序号

所在党组织

岗位名称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入党时间

考核评岗情况

备注

1

XX县(市)区XX乡镇(街道)XX村(社区)党组织

扶贫帮困岗

XXX

男/女

XXXX

XXXX

党员先锋示范岗

 

2

XX县(市)区XX乡镇(街道)XX村(社区)党组织

社情民意收集岗

XXX

男/女

XXXX

XXXX

 

 

3

XX县(市)区XX乡镇(街道)XX村(社区)党组织

环境卫生管护岗

XXX

男/女

XXXX

XXXX

党员先锋示范岗

 

4

XX县(市)区XX乡镇(街道)XX村(社区)党组织

党员中心户

XXX

男/女

XXXX

XXXX

优秀党员中心户

 

5

 

 

 

 

 

 

 

 

6

 

 

 

 

 

 

 

 

7

 

 

 

 

 

 

 

 

8

 

 

 

 

 

 

 

 

9

 

 

 

 

 

 

 

 

注:此表由村(社区)党组织填写,乡镇(街道)党(工)委审核备案;本乡镇(街道)/村(社区)党员先锋示范岗、优秀党员中心户数量为个,占党员总数比例为%。


 

开展在职党员“依岗亮责”工作安排意见

 

为推动“做表率、当先锋”行动扎实开展,保证各环节工作有效衔接,逐级推进先锋示范创建工作,现就开展在职党员“依岗亮责”工作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主要目的

开展在职党员“依岗亮责”工作,是深化“做表率、当先锋”行动的具体实践载体,通过亮岗位、亮职责、亮承诺,组织引导在职党员从本职做起,从自身做起,积极践行“四讲四有”标准,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发挥先锋示范作用。

二、工作流程

1.依岗亮责。按照“有岗必有责,履岗必尽责”的原则,组织在职党员立足本岗,依据工作分工亮明岗位职责,明确重点工作任务和服务事项。党组织通过单位网站、公开栏、公示板、便民服务卡等形式,对在职党员“依岗亮责”情况进行公开公示,方便基层和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激励广大党员爱岗敬业,忠诚履职,争创佳绩。各级党组织也可结合实际,在现有岗位之外研究创设志愿帮扶、热心公益、扶贫攻坚、文明服务等各类党员服务岗位,引导在职党员主动领岗履责。

2.公开承诺。各领域各行业在职党员结合“依岗亮责”内容,公开做出履职承诺,填写《党员公开承诺书》,承诺书一式两份,党组织和党员各持一份。医院、学校、公园、商场、公路客运站、轻轨换乘中心等窗口服务单位,各级政务中心、审批大厅,农村、社区办事大厅以及基层所站等面向基层、服务群众的基层党组织,应在服务场所显著位置悬挂张贴在职党员群像图,公开党员信息和党员履职承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评议。

3.评岗评星。各级党组织整合行业系统内开展的岗位竞赛、技能比武、夺旗争星、评先选优等各类争创载体,在“依岗亮责”的基础上,广泛开展“评岗评星”活动,评定党员先锋示范岗,评选党员岗位标兵、党员服务明星。在机关围绕服务振兴发展、服务改善民生,根据党员履职践诺、岗位建功情况,评选一批敬业奉献、业务精通、克难攻坚、文明服务等不同类型的党员岗位标兵、党员服务明星,引导示范其他党员在各自工作岗位上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国有企业围绕生产经营、管理服务实际,根据党员立足岗位发挥作用情况,评选一批技术创新、节能降耗、民主管理、遵章守纪、职工维权等不同类型的党员岗位标兵、党员业务能手,评定党员先锋示范岗,设立党员责任区,为党员发挥先锋示范作用搭建平台;在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围绕工作职能和服务项目,突出便民利民惠民目标,大力开展业务能手、岗位明星、医德标兵、师德先锋、星级驾驶员等各类党员岗位标兵和党员服务明星评选,评定党员先锋示范岗、党员示范窗口、党员星级服务岗、党员先锋号、党员便民服务台、党员责任示范车等,设置岗位标识牌,主动亮明党员身份,热情周到服务在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围绕助力企业发展、助力服务群众,根据党员履行岗位职责、发挥作用情况,评选一批科技进步、技术创新、安全生产、诚信经营、文明服务、守法依规等不同类型的党员岗位标兵、党员服务明星,评定党员先锋示范岗、党员诚信经营户、党员服务示范柜台、党员创业之星等,激励党员以自身的模范行为影响带动身边群众为非公企业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4.命名授牌。由党支部综合所辖党员“依岗亮责”情况、日常履职情况、先锋示范作用发挥情况,特别是急难险重任务完成情况作为“评岗评星”的重要内容,采取个人自评、群众评议、党员互评、组织评定相结合的方式,评选党员先锋示范岗、党员岗位标兵、党员服务明星,并逐级上报至基层党委。基层党委根据党支部的评选情况,按照不少于所辖党员总数10%的比例,确定党员先锋示范岗、党员岗位标兵、党员服务明星数量,通过命名、挂旗、授牌、佩徽等形式,不断激发在职党员工作热情,推动全员参与、全域覆盖。

三、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党委、开发区党工委、市直各党委(工委)要把“依岗亮责”、“评岗评星”作为推动在职党员立足岗位、争当先锋的有效载体,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或实施办法,对评选党员岗位标兵、党员服务明星、党员先锋示范岗的工作流程、具体标准、考评办法、命名奖励等作出明确规范,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积极探索创新,及时总结推广工作中的有效办法和成功经验,指导基层党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搞好组织实施工作。

2.实行动态管理。基层党支部要认真制定工作计划、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紧紧围绕已经开展的行之有效的活动载体,对在职党员履职尽责情况定期考核评定。基层党委要对党员岗位标兵、党员服务明星和党员先锋示范岗实行动态评选管理,择优流动授牌。合格的保留荣誉,不合格的及时撤销称号,收回授牌,确保真正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产生示范带动效应。

3.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基层党委、党支部要逐级建立工作台账,将在职党员“依岗亮责”、党员先锋示范岗评定、党员岗位标兵和党员服务明星评选、组织考核评定、群众意见建议等有关工作情况详细做好记录,分类建立工作纪实,留存工作资料,实行痕迹化管理。上级党委组织部门要通过随机抽查、定期调度、集中督导等方式,对所辖党组织开展“依岗亮责”、“评岗评星”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附件:《在职党员“评岗评星”台帐》

 

 

 

 

 


附件:

在职党员“评岗评星”台帐

XX部门(单位)/XX县(市)区XX部门(单位):                             填表人:年   月   日

序号

所在党组织

荣誉名称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入党时间

所在部门及职务

类别

1

XX县(市)区XX部门(单位)党委/党总支/党支部

党员便民服务台

XXX

男/女

XXXX

XXXX

XXXXX

党员先锋示范岗

2

XX县(市)区XX部门(单位)党委/党总支/党支部

党员技术创新能手

XXX

男/女

XXXX

XXXX

XXXXX

党员岗位标兵

3

XX县(市)区XX部门(单位)党委/党总支/党支部

党员星级驾驶员

XXX

男/女

XXXX

XXXX

XXXXX

党员服务明星

4

XX县(市)区XX部门(单位)党委/党总支/党支部

党员敬业奉献之星

XXX

男/女

XXXX

XXXX

XXXXX

党员岗位标兵

5

 

 

 

 

 

 

 

 

6

 

 

 

 

 

 

 

 

7

 

 

 

 

 

 

 

 

8

 

 

 

 

 

 

 

 

9

 

 

 

 

 

 

 

 

注:此表由在职党员所在党支部填写,逐级上报,由基层党委审核备案;本部门(单位)党员先锋示范岗、党员岗位标兵、党员服务明星数量为个,占党员总数比例为%。


 

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开展“双向承诺”

工作安排意见

 

为推进全市“做表率、当先锋”行动扎实开展,按照《关于在全市开展“做表率、当先锋”行动实施方案》安排,现就做好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双向承诺”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目的意义

“双向承诺”,就是基层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和服务对象承诺,党员向所在党组织和服务对象承诺。开展“双向承诺”,有利于增强基层党组织内生动力,有利于强化党员先锋意识,促进基层党组织履职尽责创先进、党员立足岗位当先锋、党组织负责人引领示范作表率,切实把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转化为推动长春振兴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双向承诺”范围

全市基层党组织及所属党员实行“双向承诺”,具体包括:乡镇、街道、农村、社区、国有企业、机关、学校、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及基层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科研等事业单位党组织和所属党员。

三、“双向承诺”方式

1.提出承诺。基层党组织重点围绕中心工作职能、服务民生任务和推动日常工作等,集体研究提出承诺事项,承诺事项不少于3条。农村和社区无职党员领岗认责后,结合申领岗位职责做出承诺,在职党员结合岗位职责、自身特点和能力特长做出承诺,每名党员至少提出2条“做得到、好评价”的承诺事项。基层党组织的承诺事项由上一级党组织审定把关,党员的承诺事项由所在党支部审定把关,并在支部党员大会上做出承诺。

2.公开承诺。承诺事项审核确定后,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要分别填写公开承诺书,列出承诺事项,并通过本单位公示栏、微信群、电子显示屏、局域网等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参与“双岗双责”的机关在职党员干部在本单位公开承诺的同时,也要结合自身认领岗位在所进驻社区进行公开承诺。

3.履行承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要围绕承诺内容,有计划、有步骤地落实承诺事项,做到“诺必行、行必果”。上级党组织对基层党组织、基层党组织对党员的承诺事项要进行督促检查,没有按时完成承诺事项的及时提醒和帮助。

4.评议承诺。党支部要结合党员日常组织生活和年度民主评议工作,采取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群众评议和支部书记点评相结合的方式,对党员履行承诺情况进行评议。上级党组织要结合年底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对所属党组织履行承诺情况进行评议。

四、“双向承诺”内容

根据不同领域、不同行业基层党组织的特点和不同岗位、不同类型党员的实际,分别提出承诺的具体要求。

乡镇、村党组织以建设“美丽乡村”为目标,以“双富”先锋行动为统领,重点围绕脱贫攻坚、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维护农村稳定等方面作出承诺。党员重点围绕提高致富带富能力、服务农民群众、弘扬文明新风、促进和谐稳定等方面作出承诺。

街道、社区党组织以创建“党建精品示范社区”为目标,以“双建”先锋行动为统领,重点围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优化管理、促进和谐等方面作出承诺。党员重点围绕提高服务水平、维护群众利益、化解社会矛盾、参与志愿服务等方面作出承诺。

国有企业党组织以“双比”先锋行动为统领,重点围绕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企业效益、增强企业竞争力、加强职工队伍建设、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作出承诺。党员重点围绕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实现增产增效、提高技能、攻坚克难、节能降耗、凝聚职工群众等方面作出承诺。

机关党组织以“双带”先锋行动为统领,重点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转变职能、改进作风、提高效能等方面作出承诺。党员重点围绕提高履职能力、推动中心工作、服务基层群众、勤政廉政等方面作出承诺。

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党组织以“双比”先锋行动为统领,紧密结合本系统和行业特点提出具体承诺要求。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党组织重点围绕推进教育改革、提高办学质量、办人民满意学校、加强师德师风师能建设等方面作出承诺。教职工党员重点围绕教书育人、服务发展、廉洁从教、关爱学生等方面作出承诺。基层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科研等事业单位党组织重点围绕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效能、繁荣先进文化、加强医德医风、促进医患和谐等方面作出承诺。党员要重点围绕爱岗敬业、刻苦钻研、锐意创新,提供优质服务等方面作出承诺。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以“双亮”先锋行动为统领,重点围绕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引导和监督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各方合法权益、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等方面作出承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党员重点围绕技术攻关、节能减耗、市场开拓、安全生产、产品质量、奉献爱心等方面作出承诺。社会组织中的党员要重点围绕提高执业本领、提供优质服务、依法诚信执业、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作出承诺。党员业主要重点围绕诚信守法经营、尊重和维护员工合法权益、支持党建工作、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作出承诺。

五、组织领导

1.落实领导责任各县(市)区党委、开发区党工委、市直各党委(工委)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切实抓好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双向承诺”的具体指导,特别是行业部门党委要针对本系统本行业的特点,加强具体领导和指导。对承诺事项不具体、履行承诺不着实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限期整改。党员领导干部要经常深入联系点,加强调查研究,指导联系点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做好“双向承诺”,努力把联系点建成示范点。

2.抓好工作结合。开展“双向承诺”是“做表率、当先锋”行动的重要载体,要把“双向承诺”与“亮明身份”、“设岗定责”、“依岗亮责”、“评岗评星”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不断扩大可视化效应。面向基层、服务群众的基层党组织应在工作场所、服务场所的醒目位置张贴党员群像图,标明党员姓名、职务和主要职责,公开“双向承诺”内容,党员在工作岗位上应佩戴党徽、胸牌,引导党员从岗位实际出发,将承诺事项融入岗位职责,化为岗位行动,在承诺践诺中创造佳绩、多做贡献。

3.加大宣传力度。各级党组织要通过多种有效形式,大力宣传开展“双向承诺”的目的意义、承诺形式、承诺内容和方式方法,及时总结和宣传开展“双向承诺”的好做法、好经验,发现和推广在“双向承诺”中涌现出来的党组织和党员先进典型,切实发挥示范引导作用,促进“双向承诺”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4.迅速部署推进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对公开承诺工作迅速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基层党组织于4月20日前完成。基层党组织要将《基层党组织公开承诺书》和《党员公开承诺书》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4月底前各地各部门将公开承诺工作落实推进情况报市委组织部。

 

附件:1.《基层党组织公开承诺书》

          2.《党员公开承诺书》

 

 

 

 

 

 

 

 

附件1

基层党组织公开承诺书

 

基层党组织名称

 

负责人姓名及职务

 

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

(上级党组织办公电话)

承诺内容

 

 

 

 

 

 

 

 

 

 

 

 

 

 

 

 

附件2

党员公开承诺书

 

姓名

 

单位职务

 

所在党支部

 

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

(本单位党组织办公电话)

承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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