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 长 杨大勇 主持区政府全面工作,负责机构编制、审计、监察方面工作。分管南部都市经济开发区、区审计局、区监察局。 常务副区长 刘 铭 协助区长负责经济方面工作。分管区财政局、区税源办、区发改局、区商务局、区价监局。联系区工商联、区软办、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区工商分局、区质监分局、区统计分局、区社调分局、驻区金融单位。 常委副区长 方述华 协助区长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安全稳定、民族宗教、机关事务方面工作,联系街乡日常工作。分管区政府办、区人社局、区安监局、区信访局、区民宗局(区旅游管理中心)、区司法局、区机关服务中心。联系区人大、区政协、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人武部、区直机关党工委、区档案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老干部局、区消防大队、区社保分局、各民主党派。 副区长 董志宇 协助区长负责城市建设与管理、市容综合整治、征拆方面工作。分管区住建局(区人防办)、区市容环卫局(执法局)、区园林局、区征收中心、区城管办。联系区规划分局、区国土分局、区环保分局、区交警大队、区供电分公司。 副区长 张 晶 协助区长负责科教文卫等社会事业方面工作。分管区教育局、区卫计局、区文体局、区科技局、区食安办、区红十字会、区爱卫办。联系区科协、区食药监分局。 副区长 王维学 协助区长负责民生、社会管理方面工作。分管区民政局、区社管局(民生办)、区残联、区老龄办、区农业局(代管交通相关业务)。 区政府党组成员 李 贺 协助董志宇副区长负责城市建设与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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