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南府办发〔2017〕40号 长春市bt365365娱乐场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关区“三无”及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改造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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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南府办发〔2017〕40号

各街乡、区相关部门: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南关区“三无”及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改造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7年9月21日

 

南关区“三无”及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改造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南关区电梯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电梯事故,进一步做好南关区“三无”及老旧住宅电梯(以下简称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工作,保障辖区居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促进幸福南关建设,建立老旧住宅电梯管理的长效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和《长春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南关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全面改善民生、促进和谐发展为目标,全面落实幸福长春行动计划,进一步改善南关区老旧电梯使用状况,加强电梯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电梯事故,保障辖区居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促进幸福南关建设。
二、工作目标
长春市老旧电梯技术检测工作已经列入幸福长春计划中,(幸福计划第十四条,扎实推进平安长春建设,全力保障城市安全中提出对“三无”及老旧住宅电梯进行安全检测,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为解决和消除南关区老旧电梯存在的安全隐患,建立健全电梯安全管理体系和长效管理机制,全面开展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工作,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合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社会积极参与”的电梯安全监管格局。
三、组织机构
为推进全区“三无”及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改造管理工作,区政府决定成立南关区老旧电梯管理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杨大勇    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刘  铭    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方述华    区政府常委副区长
       董志宇    区政府副区长
       王维学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王  慧    区质检分局局长
       曲宝泽    区住建局局长
       秦春荣    区财政局局长
       孙绍健    区民政局局长
       于海涛    区安监局局长
       王序岩    民康街道办事处主任
       杨红英    全安街道办事处主任
       宋  扬    长通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立军    永吉街道办事处主任
       邬晓云    南岭街道办事处主任
       乔志新    曙光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艳波    新春街道办事处主任
       孔凡荣    自强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翠红    桃源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  贺    富裕街道办事处主任
       姜志刚    明珠街道办事处主任
       梁佐君    鸿城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文波    幸福乡人民政府乡长
南关区老旧电梯管理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质监分局,由区质监局分局局长王慧兼任,负责组织、协调、开展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工作。
四、工作内容
(一)老旧电梯适用范围和界定
本方案中老旧电梯更新改造是指根据电梯实际使用情况,对故障率高、运行状况差的老旧电梯进行重要部件更换、升级改造或停机大修,以达到消除电梯安全隐患目的。
本行政区内的住宅类老旧电梯实施更新改造适用本方案,本方案中所称“三无”电梯指无物业管理、无维保单位、无维修资金的住宅电梯,老旧电梯指使用时间15年以上的住宅电梯。
(二)老旧电梯的统计汇总
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下发老旧电梯统计通知。各街乡负责统计上报,要充分发挥南关区网格化管理优势,调动各网格长积极性,统计好各自区域内的老旧电梯数据,经各街乡汇总后统一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老旧电梯的确认及年度整治计划制定
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根据全区老旧电梯汇总情况,在各街乡配合下完成老旧电梯的最后确认,制定年度更新改造计划,上报区政府老旧电梯管理整治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四)老旧电梯更新改造方案等制定
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各街乡、相关部门及小区业主委员会共同研究制定更新改造方案,依据方案请专业技术人员或专业机构制定费用预算,上报区政府领导小组审批后实施。
(五)老旧电梯更新改造资金筹集
按照“公平公正、统筹兼顾、分期分批、用户主导、政府鼓励”的原则,采用“谁受益、谁出资、政府适当补助”,及“物业自筹一部分、业主分摊一部分、政府补助一部分、检测机构减免一部分”的筹资办法,由财政局和各街乡共同牵头负责资金筹集。区政府设立专项老旧电梯维修基金,每年在预算中列支。区政府拟按照“三分之一和三分之二”的原则来筹集更新改造资金,即区财政承担三分之一,居民集体承担三分之二。部分特困户、低保户如有困难,可向街道办事处或乡政府申请减免。区财政局负责政府承担的三分之一资金的筹集;各街乡负责居民承担的三分之二资金的收取、保管。
(六)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工作的实施与验收
老旧电梯的更新改造的主体责任人应是业主,为确保更新改造工作公开透明、保质保量, 各街乡、社区要首先组织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再由业主委员会根据更新改造方案进行施工招投标。区质监分局负责牵头,各街乡和相关部门配合,做好电梯选型、安装和验收等各个环节的监督工作。更新改造完成后, 先由业主委员会、各街乡、区住建局、区质监分局共同进行工程验收,再经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检验合格,重新注册登记后,才准许投入使用,确保更新改造的电梯安全运行。两年质保期内,电梯井道及主要部件质量问题由施工单位负责。
(七)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后续工作
1.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完成的小区,由区住建局配合各街乡、社区、业主委员会聘请有资质的物业公司对电梯进行管理,应鼓励物业公司或维保单位将保险机制引入电梯安全管理中以分散安全风险。
2.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完成的小区,要建立单独账户存放电梯费并由业主委员会监督该账户,专款专用,支出必须用于电梯日常维修保养,要设立电梯专项维修基金,从居民每月所缴纳的电梯费用中预留20%,由各街乡指定第三方基金公司或物业公司统一管理,用于后期电梯的更新改造等大型开支。
3.区住建局要进一步与上级物业维修基金管理部门沟通协调,适当放宽老旧电梯维修、更新、改造使用大修基金的门槛。
(八)各部门职责分工
区质监分局:负责牵头工作,做好电梯更新改造实施和验收等各个环节的工作;负责全区老旧电梯的汇总统计;协调省、市检验检测机构为老旧电梯维修更新改造提供技术支持;联系协调相关专家、技术人员对电梯进行技术安全等级状况评定并依据结果确定电梯的更新改造等;加大电梯安全宣传力度,让居民了解电梯安全常识,增强居民乘梯安全意识;
区住建局:负责协调市相关部门,放宽老旧电梯维修、更新、改造使用大修基金的门槛;配合各街乡、社区招标物业公司对弃管小区进行管理等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政府承担的三分之一电梯改造更新资金的筹集和电梯改造更新全过程资金开支的监督;
区民政局:负责特困户、低保户等名单统计,并上报财政局;
区安监局:负责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全过程的综合安全监管;
各街乡: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本辖区内电梯安全管理工作,将电梯安全管理工作纳入网格化管理体系,督促电梯使用管理单位查找和报告电梯安全使用隐患,督促落实电梯社会监督员制度,组织和协调业主委员会筹措电梯修理、改造、更新资金;负责老旧电梯的统计上报工作;组织成立小区业主委员会、聘请物业管理公司;电梯改造更新居民承担的三分之二资金的收取和保管;组织业主委员会进行招投标,确定老旧电梯更新改造的施工单位;牵头组织业主委员会、质监、安监、住建等部门共同评审更新改造方案和工程的验收等工作。
五、有关要求
(一)南关区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工作是一项惠及长远的民生工程,各单位领导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认真抓好落实。
(二)各牵头单位要积极主动作为,其他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单位要有大局意识和一盘棋思想,认真做好所负责的工作。
(三)凡居民所承担的三分之二资金没有筹集完成的小区,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工作暂停,区财政也不能下拨另外三分之一资金。由区安委会办公室牵头,其他部门配合各街乡在隐患电梯醒目位置张贴告示,告知小区居民电梯已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提醒居民为了人身安全不要乘坐。待各街乡收齐费用后,重新启动电梯更新改造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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