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南府发〔2017〕17号长春市bt365365娱乐场关于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的指导意见

访问量:2017-10-16 11:16:53

为进一步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释放消费潜力,拉动经济增长,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社会诚信,建设幸福南关,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提高消费环境安全度、经营者诚信度和消费者满意度为主要内容的放心消费创建工作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相关要求,通过建立政府主导、工商牵头、部门联动、企业自治、社会监督、消费者参与的消费环境多元共治体系,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树立一批商品和服务质量优、经营诚信度高、履行维权义务好、消费者满意的典型,营造消费者敢消费、愿消费、满意消费的放心消费环境,以改善消费环境释放消费潜力,拉动经济增长,服务民生改善。

二、工作目标

经过三年的努力,建立科学规范的放心消费创建目标管理机制、责任落实机制和评价考核机制,实现政府部门和社会资源的优化整合,培育和创建一批放心消费示范区域和单位,使市场秩序更加规范,消费环境更加和谐,诚信体系建设更加完善,将南关区打造为全市乃至全省消费最安全、最放心的区域之一。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南关区放心消费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创建小组),由区委副书记、区长杨大勇同志担任组长,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刘铭同志担任副组长,各街乡及涉及参创行业、领域的区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区法院民事庭庭长和区消费者协会秘书长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创建办),办公室设在区工商分局。

四、职责分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和各职能部门三定方案,创建小组、创建办和创建小组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及分工如下:

(一)创建小组主要职责

1.研究制定全区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指导意见;

2.组织、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做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

3.领导、协调各成员单位的合作配合,安排部署消费者权益保护联合专项整治活动;

4.研究决定其他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二)创建办主要职责

1.承担创建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区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督查、考核等工作;

2.组织制定相关创建工作方案、考评标准、工作协作机制及各项制度;

3.定期或根据需要不定期组织召开创建工作调度会议,调度、通报各单位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的进展情况,分析研究在开展创建活动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督促落实创建小组议定事项;

4.统筹安排部署全区消费宣传教育和消费侵权案件与消费纠纷调解的处理工作;

5.承办创建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创建小组各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

1.宣传部门:组织新闻媒体、媒介宣传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引导公众关注、参与、支持、监督放心消费创建工作。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的责任;组织开展消费教育与引导工作;负责12315“五进站点建设;推动落实经营者首问赔偿先付制度;依法处理商品交易或服务领域(含网络)中涉及商品质量、侵权假冒、商业广告及宣传、合同格式条款等方面的消费者咨询、投诉和举报,依法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3.食品药品监督行政管理部门:承担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和餐饮业的监督管理;负责处理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和餐饮业产品质量及服务等方面的消费者咨询、投诉和举报。

4.质量监督行政管理部门:承担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和管理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和质量鉴定工作;负责处理产品质量和计量以及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安全等方面的消费者咨询、投诉和举报,依法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质量违法行为。

5.价格监督检查行政管理部门:承担协调、组织实施市场价格监管和价格社会监督工作;对价格诚信建设及价格服务工作进行指导,规范行业和经营者价格自律;负责处理消费者有关价格政策咨询、价格违法行为的投诉和举报,依法查处商品和服务价格的违法行为和不正当价格行为。

6.公安部门:依法打击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食品、药品、保健品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违法犯罪行为,参与重大消费侵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加强公共场所、娱乐行业治安管理,开展生产经营场所消防监督检查;受理(处理)侦办有关部门移送的制假售假等涉嫌违法犯罪案件。

7.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承担区域内旅游教育、培训工作;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旅游安全和旅游行业协会工作;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旅游服务质量;负责处理有关旅游企业(含旅行社及分支机构、星级宾馆、景区)和从业人员(含导游人员)等方面的消费者咨询、投诉和举报。

8.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承担医疗服务行业安全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负责处理有关医疗质量、安全、服务,以及公共场所卫生等方面的消费者咨询、投诉和举报。

9.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消费者协会组织实施有关消费知识的普及与教育;负责监督管理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和学前教育机构,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有关消费者的咨询、投诉和举报。

10.文化体育行政管理部门:承担对文化领域的经营活动(文艺演出、文化娱乐和文化艺术品市场)和网吧等上网服务场所以及网络游戏服务、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推动全民健身;负责处理有关消费者的咨询、投诉和举报。

11.商务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做好区域内企业参加国内外重要展览会、博览会的组织和管理;负责指导管理和规范再生资源回收行业;负责指导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备案登记工作。

12.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消费者协会组织实施有关环境保护知识普及与教育;承担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负责有关消费者的咨询、投诉和举报。

13.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承担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监督检查行业部门及其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培训工作。

14.农业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消费者协会组织实施农民消费者种植、农资以及农牧机械等农业生产资料的教育、培训与指导;负责全区使用肉品的市场监督和管理工作;承担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质量安全监管,负责处理有关消费者的咨询、投诉和举报。

15.财政部门:做好放心消费创建经费保障工作。

16.法制部门:协助创建办办理行政管理涉法工作事项;对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和政府法制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协调处理行政执法主体之间因执法引起的争议。

17.司法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消费者协会组织实施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制宣传教育;指导、监督、管理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特困消费者的法律援助;运用《人民调解法》调解消费者投诉。

18.区法院民事庭:负责消费纠纷案件受理审理,完善消费纠纷诉讼便捷程序;会同消费者协会完善和推进消费纠纷诉调对接工作。

19.街道办事处(乡政府):承担区域内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的公益宣传;组织区域内各类业态及经营者开展向社会承诺;协同工商部门加强12315“五进站点建设;会同区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教育,提升辖区内一会两站组织效能。

20.区消费者协会:充分发挥理事会和一会两站基层组织以及消费维权志愿者队伍等消费维权网络的优势,深入普及消费教育与引导,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积极受理消费者投诉,依法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广泛开展商品与服务的社会监督,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并通过大众媒体予以曝光、批评。

创建小组各成员单位除了履行上述工作职责外,还要参与研究制定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相关的制度和规范,依据法定职责负责创建工作的其他任务。

五、工作原则

(一)政府主导原则。区政府将放心消费创建工作作为政府的民心、民生、民兴工程,纳入全区经济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政府工作报告》、纳入绩效考评体系,并作为各成员单位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作为促进经济发展、规范市场秩序和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与创新社会管理、平安建设、诚信建设和文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安排,同部署、同督导、同考核。

(二)工商牵头原则。工商部门要充分发挥在市场监管、维护消费环境秩序方面的主力军作用,树立担当意识,善谋善行,主动作为,切实履行好牵头和组织协调职能,凝聚创建合力,提高执行力,带动创建小组各成员单位形成齐创共管、共创共建的良好氛围。

(三)部门配合原则。各部门要在区政府及上级部门的领导下,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发挥本部门职能优势和能动作用,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提高工作效率,落实、执行好联席会议、情况通报、信息共享、督查考核等工作制度,为南关区整体消费环境的持续优化作出积极贡献。

(四)企业主体原则。采取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措施,促使市场主体强化主体责任,在安全生产、质量管理、营销宣传、售后服务、信息公示等各方面切实履行法定义务。引导市场主体充分认识信用状况对自身发展的关键作用,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提高诚信自治水平。鼓励支持市场主体通过互联网为交易当事人提供公平、公正的信用评价服务,客观公正记录、公开交易评价和消费评价信息。

(五)社会监督原则。积极鼓励和调动广大群众、社会组织和各类媒体监督创建工作,每年有针对性地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民意调查活动,强化公众评议,自觉把社会监督与市场引导、企业自律、行政监管有机融合,形成四位一体的长效管理工作机制,保障创建工作成效。

六、重点任务

(一)加大舆论宣传,营造放心消费创建氛围。积极整合宣传教育资源,切实加强对放心消费创建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大力开展放心消费公益宣传和全民教育活动,通过在媒体开辟放心消费创建宣传专题、专栏,运用公益广告和其它宣传载体,大力宣传放心消费创建工作,使放心消费的理念融入企业文化、融入社区工作、融入百姓家庭。加强对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成效的宣传,充分展示先进(示范)企业、行业、区域的风采,凸显放心消费品牌效应,提升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的社会知晓度、关注度和认同度。争取在省、市各新闻媒体经常性开辟放心消费创建专版、专栏和节目,反映创建工作成效,宣传先进和典型,展示放心消费创建诚信品牌企业,使放心消费创建理念深入人心。

(二)丰富教育内涵,提升放心消费创建实效。建立放心消费教育基地、消费维权网站,开办放心消费教育大讲堂,积极组建放心消费宣讲团、义务监督员、志愿者服务队等,有针对性地开展消费教育,促进科学、理性和健康消费。以社区、市场(商场)、企业、景区(公园)和学校等为重点,深入推进放心消费创建宣传教育五进活动。同时,建立健全消费新闻发布、消费警(提)示和媒体监督等工作机制,促进消费和谐与社会稳定。

(三)深化达标创建,夯实放心消费创建基础。坚持企业在放心消费创建工作中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行业组织和协会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完善的功能以及在创建工作中的桥梁纽带作用,以百姓生活和消费密切相关的企业、行业为重点,尤其加大对公共服务业以及食品、药品、餐饮、文化娱乐、旅游、通信、快递、建材、家装、物业、中介、房地产、汽修、电动车和物流配送等领域创建工作推进力度。按照创建标准,力争到2020年末,培育、选树放心消费示范景区(公园)不少于2个、放心消费示范行业不少于5个、放心消费示范社区不少于10个、放心消费示范街(路)不少于10条、放心消费示范市场(商场)不少于20个、放心消费示范店不少于100家。

(四)增强监管合力,不断优化放心消费环境。围绕整顿规范市场秩序,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整治、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假售假、虚假广告宣传、价格、计量、合同欺诈以及无照经营等专项整治活动,加强执法资源有效整合,强化部门之间协作配合,不断健全完善企业信用监管信息共享、执法监管联动和大要案协作等机制,切实提高执法监管合力与创建工作成效。每年各创建成员单位开展联合打假维权执法行动1-2次。积极探索网络交易等新型监管领域的创建工作。进一步扩大生产、流通、服务等环节产品和商品质量抽检范围和批次,并加强跟踪监测,对违法和失信企业,建立黑名单制度,努力构建长效管理机制。

(五)强化消费维权,大力提高维权工作效能。加强12315“五进站点建设,提高消费维权网络覆盖率,为广大消费者提供便捷、快速、高效的维权途径。在商场(市场、超市、购物网站)全面落实经营者首问和推进建立赔偿先付制度等投诉快速处理机制,提高自行协商解决消费纠纷和解率。开展消费维权大走访、投诉受理大接访等活动,努力将消费维权向事前前移关口、向执法监管延伸触角,最大限度地减少消费矛盾与纠纷。建立部门维权协作和快速受理与处置指挥平台,提高消费维权服务水平和工作效能,确保对消费者有效投诉处理率达到100%、消费者对投诉处理满意率达到90%以上。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凝聚共识。南关区地处长春城市中心,作为长春市的发祥地、文脉所在地和百年商埠地,素有长春第一城的美誉。如今更是科教文体资源丰富,传统商业氛围浓厚,是集商贸中心、科教中心、金融中心于一体的中心主城区,尤其是消费对经济的贡献率日益凸显已被市委市政府定位为东北亚区域性中心城市核心区、服务长春发展的首善之区和全省现代服务业的中心区。因此,各街(乡)、各部门要抢抓机遇,乘势而上,充分认识放心消费既是一个城市的名片,也是政府对民众的承诺,切实把放心消费创建工作作为优化消费环境、改善市场秩序、提升城市形象和城市建设软实力的有力抓手,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指数、保民生、促发展的重要手段,举全区之力、集全之智,为建设诚信、平安、美丽、幸福南关而不懈努力并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循序渐进、分步实施。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和长期任务。结合我区消费环境特点和实际,综合各成员单位意见,本着先易后难、典型示范、逐步推开的原则,科学合理地选择确定每年度的创建范围和内容,由点向线延伸、从线向面拓展,注重创建实效,逐渐形成从要我创建我要创建的转变。

(三)加强督查,严格考评。要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检查和考评,做到每年调度、通报各成员单位开展创建工作的进展情况不少于2次、每年组织各成员单位对参创单位联合检查、指导(含考评)不少于3次;各成员单位每年单独开展创建工作专项检查、督导不少于4次。要坚持自下而上、逐级考核测评的工作方法,深入开展先进(示范)企业、行业和区域创建达标和考核评定工作。要坚持激励与约束相结合,加大对诚信企业和创建工作先进(示范)企业、行业和区域的激励力度和对失信违法情节严重企业的惩戒力度,建立创建达标公示和失信摘牌机制,不断提高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水平。

(四)统筹安排,强化保障。要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全区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创建办在综合其他各成员单位意见的基础上,抓紧制定相关方案、制度、创建标准、考评办法等,并组织实施。各成员单位要克服短期思想和临时观念,立即成立专门机构,并将素质好、能力强、工作务实的人员充实到本部门创建工作岗位。区政府根据工作需要,对创建工作给予必要的财力支持,保障创建各环节工作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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